陽光①夏

趁陽光正好,趁微風不噪,趁繁花還未開至荼蘼,趁現在還年輕,還可以走很長很長的路,還能訴說很深很深的思念。

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對食品安全的危害

2018-03-29 15:43:21 | 機械技術
  一、用布、紙等傳統材質制成的食品包裝材料

  其主要特點是表面粗糙, 質地疏松, 滲水性強, 因而會增加生物性汙染的機會。在出口羊肉檢驗檢疫過程中,我們曾發現有的穆斯林國家僅要求用白布包裹羊胴體, 如果這種布的質量和清洗、消毒效果不好, 那么對胴體羊肉將會產生汙染。用於食品包裝的包裝紙, 主要是防止再生紙對食品的細菌、病毒的汙染和回收廢品紙張汙染的化學物質殘留在包裝紙上對食品造成汙染。使用石蠟制作的浸蠟包裝紙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的標准, 控制其中多環芳羥含量。彩色包裝紙的油墨也應符合衛生標准。許多包裝紙箱也存在衛生問題, 有的用來盛裝水果等食品的包裝箱質量低劣, 原材料來源複雜, 有的甚至是包裝過劇毒化學藥品的廢棄包裝箱經過再生利用的制成品, 這種包裝紙箱對人的身體危害極大。

  二、金屬和含有金屬鹽或金屬氧化物的搪瓷、 陶瓷等容器

  其主要特點是質地堅硬, 表面光潔, 不滲水, 因而存在有害金屬溶出的可能。鋁制品包裝材料對食品衛生的危害主要是鑄鋁中的雜質金屬和回收鋁中的雜質, 禁止用回收鋁制造食品容器。對成品限制溶出物的雜質金屬有鋅鋁鎘砷等重金屬。陶瓷瓷釉中加入鉛鹽可降低熔點, 容易燒結, 但鉛鹽也會滲透到食品中。含鉛較多的陶瓷食品容器有時可因鉛溶出量過多而導致人的食物中毒。接觸食品面上的彩料有的因不再燒釉上彩而容易脫落, 並給人身體造成危害。

  三、用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食品包裝材料

  其主要特點是分子量越大, 越難溶、化學反應越趨於惰性, 因而毒性越弱。一般來說, 充分聚合的高分子化合物本身難以移行到食品中, 而且毒性並不成問題。但是在一些低分子化合物的塑料制品中, 卻含有未參與聚合的遊離單體、聚合不充分的低聚合度化合物、添加劑或加工過程中殘留的化學處理劑、低分子降解產物,使用這些低分子化合物制成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有可能會對食品產生毒性。目前,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會見到以下幾種盛裝食品的塑料制品:

  1.聚乙烯、聚丙烯制品用於食品包裝, 潛在的最大危害是再生制品,由於原材料制造、原料來源、回收途徑複雜, 難以保證洗淨原料上的殘留物, 有的因廢品變色而再生時會加入大量深色顏料掩蓋, 故再生制品應禁止用於食品的包裝。目前使用再生制品包裝食品現象還普遍存在, 比如用於分割肉、水產品、調理食品等食品的包裝, 此種現象應引起檢驗檢疫工作者高度重視。

  2.聚苯乙烯是苯乙烯的均聚物。與食品有關的聚苯乙烯, 無色透明、較脆、無彈性。常見的有透明小餐具盒、或食品包裝用的覆蓋薄膜。發泡聚苯乙烯用於食品容器的主要是低發泡的薄膜聚苯乙烯制品, 多數加工成一次性餐具。

  3.聚氯乙烯由氯乙烯聚合而成,聚氯乙烯是當前工業產量最大的塑料品種, 曾經被大量用於食品包裝材料, 聚氯乙烯分子中有氯, 使它有很多與其他塑料不同的特點, 它於高溫下分解出鹽酸(HCI) , 因此純聚氯乙烯樹脂較硬脆, 熱塑成型時必須加入穩定劑, 防止熱分解。聚氯乙烯與低分子化合物的相容性遠遠超過聚乙烯、聚丙烯, 因而可加入多種輔助原料和添加劑。

  聚氯乙烯樹脂本身無毒, 主要危害在於單體和品種複雜的添加劑。已知氯乙烯單體對人有致癌和致畸作用, 它在肝髒中可形成氧化氯乙烯, 具有強烈的烷化作用, 因此絕對不能用於制作食品包裝材料。

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生產許可申請須知

2018-03-29 15:42:11 | 機械技術
  生產許可程序

  一、申請條件及受理

  申請生產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有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應當覆蓋所申請生產或加工的產品;

  2. 有與所申請生產的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 有與所申請生產的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手段;

  4. 有與所申請生產的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5. 具有健全有效的企業質量管理制度和產品質量責任制度;

  6. 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7.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汙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8.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二、試生產

  申請企業自收到《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之日起,可以對申請取證的產品組織小批量試生產。企業試生產的產品,必須經承擔生產許可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依據實施細則規定批批檢驗合格,並在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標明“試制品”後,方可銷售。國家質檢總局做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企業應當自收到《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之日起停止試生產該產品。同時,根據國務院國發[2005]40號文關於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第40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的要求,不予受理1.7萬噸/年以下的化學制漿生產線和3.4萬噸/年以下的草漿生產裝置的企業申請,2005年12月2日後建設的低檔紙及紙板生產企業申請時必須提供齊全的項目建設審批手續。

  三、實地核查與抽樣檢驗

  實地核查的內容包括:質量安全管理職責、企業環境與場所要求、生產資料提供、采購質量控制、生產過程控制、產品質量檢驗、生產安全防護7個部分,共7章41個核查內容。分為否決項目和非否決項目。非否決項目結論為“合格”、“一般不合格”、“嚴重不合格”三種。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業出現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現象,是性質一般的問題;“嚴重不合格”是指企業出現了區域性的或系統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質嚴重的不合格。否決項目結論分“合格”和“不合格”兩種。

  四、審定和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