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花季時,敢問哪個少女不懷春。青春期的愛情,是如此的瘋狂與病入膏肓。
17歲,似乎已經真的知道什麼是愛情的,同時感概,愛是多麼痛的領悟。
他在某晚,短信跟我表白,讓我徹夜難眠。我感覺是對的,我是喜歡他的,自然也就答應了。在日後的相處中,也應證了我感覺。他,也是我的同班同學,他,在我眼中是多麼的完美,沒有瑕疵,只要見到他,自然就覺得開心。那時候班主任也是知道的,也沒有反對,班主任覺得兩人在一起要是能互補就是好的,畢竟老師也是青春路上的過來人,很多事情都懂。在那個早戀被嚴格禁止的時代,我們算是做過了很多出格的事情,不知是有貴人相助還是僥倖,終究沒有落下處分記過等不雅的罪名。
遇見他,我才真的感覺到,喜歡一個人的程度真的可以很深很深。他有強大的臂彎可以抱起我,他有溫暖的懷抱可以給我安慰,同時他又讓我流過了十多年最多的眼淚,悲喜交加著。很多時候我不懂他心理到底怎麼想的,甚至不敢奢求他像我喜歡他那般喜歡我,因為他摸不透。記得那段時光,我真的認為他就是我的全世界,他就是太陽,我必須繞著他轉才能活。我願意接受他的所有壞脾氣,即便我脾氣也不好,我也願意為其改變,因為我知道,如果失去他,我將什麼都不是了。這就是青春的誓言與承諾,同是證明了,我真的深刻地愛過這麼一個他。
高中的步伐是很急的,沒有人願意白白的淹沒在高考的大軍中,很自然的高三我們便分開了。他說,分開是為了我好,我笑而不語,說實在的我只是接受不了這樣一個兒戲的藉口,我付出的感情難道就那麼容易被輕視掉嗎?我無助,我哭了還是哭,我以為哭著哭著他就會回來了,哭著哭著他就會被我的真誠感動了,結果我是錯的。他只是為他的移情別戀找理由,我卻一直蒙在鼓裏。刷新他的日誌空間,時刻留意他的動態,才真的肯定,我失戀了,我徹底的輸了,輸給了男人的多情。那段時間,我開始寫日記了,記錄著每天的心情,安慰著自己,灰霾總會有盡頭。我會笑,但是我不是真正的快樂。我必須要讓自己忙起來,不知道心痛的感覺。所以盡可能的往書堆了紮,為的就是可以暫時忘記一切的不愉快,讓自己盡可能快的脫離苦海。但是,說真的,我真的要感謝他,要不是他的刺激了我,大學就拒我於門外了。
高中畢業禮,他很開心,能與自己喜歡的人合照,留作紀念。我看起來也很開心,因為能在人群中找到他,我開始了孤寂的單戀。終於畢業了,終於要各奔東西了,終於不用再相見了,自然就不再痛了,我是這樣想的。但是,事實卻是,喜歡一個已經不喜歡自己的人真的好辛苦。或是被我感動,亦或是其他原因,那年暑假我們複合了,短暫的複合了。畢竟,我是那種再次被傷害才懂得放手的人,但是用同一種方式未免太可笑了。所有的承若都化作泡沫,瞬間即破。那是大一的一個夜晚,躲在宿舍,往死了哭,哭完就真的重新開始了。那時候心裏只有一個信念,我一定要活得比他好,活得比他精彩,我就成功了。
瘋狂的青春,豁出去的愛情,深信著一切虛假的承諾,單純的幻想著沒有麵包的愛情,堅持著只要彼此愛著就肯定能到永遠的信念,卻遠遠抵不過一個相識不久的第三者。不,這不是第三者的錯,這只是人的本性,只怪自己沒有遇到真正對的人,就當上帝給你開了一個很大的玩笑罷了,讓自己產生太久的錯覺。但是,我不後悔。
我應該感謝曾經瘋狂的自己,還有曾經的他,讓我學著長大,這也是人生的一門必修課。年輕,總要遇見一些無恥的人,經歷一些刻骨銘心的事,才知道痛知道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