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規范
1.1 以下之程序提供塑膠棧板之進廠檢驗。
1.2 在塑料托盤的制作材料中,必須加入紫外線穩定劑,以防日曬褪色。該穩定劑可在原料及色母料中加入。
1.3 塑料托盤必須在使用前作出品質檢查,並確保有足夠時間安排更換所有不合格的產品。
1.4 所有檢查結果必須記錄及向品控經理彙報。
2. 取樣程序
2.1 在抽取塑膠棧板樣本前,必須檢查任何因運送過程而造成塑料托盤的損壞或汙染,如有任何發現應立即向品控經理報告。
2.2 每一批按抽樣塑料托盤計劃抽取樣本。
2.3 記錄及保留所抽取的塑料托盤的生產廠家及生產日期等資料。
3. 外觀/目視檢查
3.1 塑料托盤表面無缺陷。
3.1.1 塑料托盤表面無明顯缺料。(AQL 1.0)
3.1.2 塑料托盤表面無裂紋。(AQL 1.0)
3.2 塑料托盤上下兩片粘接處無裂紋。(AQL 1.0)
3.3 塑料托盤顏色和文理均勻,與認可樣品相同。(AQL 1.0)
3.4 塑料托盤表面及進插孔內防滑塊鑲嵌正常。(AQL 1.0)
4. 尺寸穩定性檢查(AQL 1.0)
塑料托盤長度及寬度偏差±0.7%,兩對角線的長度差不超過任一對角線長度的0.2%。
5. 跌落性能測試(不得檢出)
檢查塑料托盤樣本3 個,將塑料托盤一個角垂直提起,並使其對角距地面1.5 米,然後向平整的混凝土地面連續跌落兩次。表面無裂紋,粘接處無裂開且均無影響使用的變形為合格。
6. 標志(AQL 1.0)
塑料托盤標志清晰、完整,字體四周無明顯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