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混凝土結構橋梁而言,裂縫是所有橋梁的通病,甚至預應力結構有些部位都會出現裂縫。當橋梁使用時間較長,在各種外界因素、內部原因共同作用的情況下,一般都會出現裂縫。結構物一旦出現裂縫,其受力截面發生應力重分布,也就意味著有效受力截面變小,裂縫灌注結構應力增大,承載能力降低。所以必須針對不同情況對裂縫進行處理。
鋼筋混凝土構件中,受拉鋼筋的應變總是大大超過混凝土的極限拉伸應變,所以裂縫的發生也是不可避免的。在初拉應力和彎曲應力作用下,混凝土的裂縫一般是較細較短的,這樣的裂縫對梁的強度影響不大。按耐久性要求,如果裂縫細小,裂縫寬度已達穩定,且開裂處不易受雨水浸滲,不易受腐蝕,不再繼續發展,且對結構的強度沒有明顯影響時,可不做處理。
如果裂縫寬度<0.15mm 且開裂處易受雨水浸滲時,結構補強可僅做表面封閉處理,以避免鋼筋鏽蝕;裂縫寬度>0.15mm 或裂縫已經貫通時,說明裂縫處荷載產生的拉應力超過容許值,所以除采取壓力灌漿法修補裂縫外(使力的傳遞盡可能恢複到原來狀態),還應采取其它加固措施:如粘貼鋼板、加大截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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