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日本取得经营公司的签证,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在日本设立公司总部,或者收购一家已有的公司。
2. 签证申请人(经营管理签证的申请者)收集并准备相关申请资料。
3. 向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出入境在留管理局提交经营管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的申请。
取得签证的条件复杂且多样化,这里主要说明与步骤3相关的条件。
在步骤3申请时,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申请人在申请日当天滞留在日本。
→ 即使是持短期滞在签证(由日本外务省管理)来日,也可以提交申请。
或者,
- 与公司有关联的人士滞留在日本,并且此人在签证申请表上作为代理人填写并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申请签证的本人,计划通过经营管理签证在日本担任公司社长或高管职务的人)在申请时若正在日本滞留,出入境记录会通过附于申请材料中的护照向入管局证明,通常不会存在问题。
然而,以下疑问可能会出现:
如果公司除了自己没有雇佣其他员工,也没有任何相关人员在日本,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尤其是在收购一家已经存在的日本公司后,发现除了自己之外并没有其他董事或员工的情况下。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一名住在日本的代理人作为相关人士,在申请表上填写姓名、住址及关系,并签名即可解决问题。
顺便提一下,我本人具备作为代理人办理申请的资格。
如果您收购(或计划收购)一家日本公司,但公司没有其他相关人员在日本,不知道如何申请签证,欢迎随时联系我。
邮箱:usuitks196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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