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密文件
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1971〕17号
毛主席批示: 照发。
中央关于扩大传达
反党分子陈伯达问题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或党的核心小组,各大军区、各省军区、各野战军党委,军委各总部和各军、兵种党委,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领导小组或党的核心小组:
自九届二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华北会议以来,有关反党分子陈伯达的问题,在社会上有所流传。有些坏人乘机造谣惑众,资产阶级派性活动也有所抬头。现在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最新指示: “请告各地同志,开展批陈整风运动时,重点在批陈,其次才是整风”。为了把批判和揭露陈伯达的反党罪行作为重点,有利于自我教育的整风和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巩固和发展大好形势,中央决定仿照华北地区办法,在全国适当扩大关于陈伯达问题的传达范围。
一、传达范围
部队传达到团(县武装部)党委常委,相当于团级的军管会正副主任; 地方传达到县和相当于县级的厂矿、企业、学校、机关党委常委或党的核心小组成员。
二、传达文件
中发〔1970〕59号文件,中发〔1970〕62号文件,联特〔70〕490号文件,中发〔1970〕76号文件,中发〔1970〕77号文件,中发〔1971〕2号文件,中发〔1971〕3号文件,中发〔1971〕6号文件,中发〔1971〕8号文件,中发〔1971〕9号文件,中发〔1971〕10号文件,中发〔1971〕13号文件。
三、传达方法
野战军以军或师为单位,省军区以省或分区为单位,地方以省或地区为单位,由领导干部分工负责传达。
四,要求
传达后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首先要集中学习毛主席的《我的一点意见》和毛主席、林副主席一系列的批示,彻底揭发和批判陈伯达的反党罪行,提高阶级斗争、路线斗争觉悟,不断肃静其影响。所有听传达的人,要严格保密,没有向外向下传达的任务。
(上述十二个文件,直发到接受传达的单位,每个单位发二、三份)
中共中央
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发出
〔蔵書目録注〕
上の文件は、《部分中央文件汇集 (九届二中全会后至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三日)》に所収のものであ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