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期间停止销售散装汽油
市安全监管局9月28日发布APEC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1月1日至11月15日,本市加油站原则上停止销售散装汽油。9月28日晚,全市安监系统出动300多名执法人员,对全市1200余家加油(气)站进行安全生产执法夜查。
根据APEC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要求,会场驻地及活动场所周边200米内加油站完善视频监控系统。10月1日至10月31日,要安排专职安全员24小时值守,每周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安全生产情况。11月1日至11月15日,领导带班,每日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安全生产情况。11月1日至11月15日,本市加油站要严格落实《北京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强化全市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散装油销售管理,原则上停止销售。
同时,即日起至11月15日,本市暂停受理新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10月15日至11月15日,本市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对化学品实行封库储存。确需生产经营的,要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并严格落实销售实名制,登记购买凭证、购买人员身份证、购买产品名称、数量、用途等情况。
9月30日前,本市涉氨制冷单位应完成液氨专项治理工作。9月30日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11月1日至11月15日,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储存仓库要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完好,严格出入登记制度,严禁外界无关车辆、人员入厂入区。金属非金属矿山要暂时停止爆破、掘进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停止容易产生粉尘的破碎、铲装、运输作业。
10月1日至11月15日,本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暂停批发、零售业务,尚未销售的烟花爆竹集中封存。(金可)
URLは下記です。
http://zhengwu.beijing.gov.cn/bmfu/bmts/t1368832.htm
市安全监管局9月28日发布APEC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1月1日至11月15日,本市加油站原则上停止销售散装汽油。9月28日晚,全市安监系统出动300多名执法人员,对全市1200余家加油(气)站进行安全生产执法夜查。
根据APEC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要求,会场驻地及活动场所周边200米内加油站完善视频监控系统。10月1日至10月31日,要安排专职安全员24小时值守,每周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安全生产情况。11月1日至11月15日,领导带班,每日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安全生产情况。11月1日至11月15日,本市加油站要严格落实《北京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强化全市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散装油销售管理,原则上停止销售。
同时,即日起至11月15日,本市暂停受理新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10月15日至11月15日,本市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对化学品实行封库储存。确需生产经营的,要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并严格落实销售实名制,登记购买凭证、购买人员身份证、购买产品名称、数量、用途等情况。
9月30日前,本市涉氨制冷单位应完成液氨专项治理工作。9月30日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11月1日至11月15日,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储存仓库要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完好,严格出入登记制度,严禁外界无关车辆、人员入厂入区。金属非金属矿山要暂时停止爆破、掘进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停止容易产生粉尘的破碎、铲装、运输作业。
10月1日至11月15日,本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暂停批发、零售业务,尚未销售的烟花爆竹集中封存。(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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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engwu.beijing.gov.cn/bmfu/bmts/t1368832.htm